深圳市泽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45000元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泽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4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使用非水性漆的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泽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Kaiyun,构成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做出罚款人民币45,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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